社旗县李店镇人民政府下郭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项目
河南
社旗县李店镇人民政府下郭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社旗县李店镇人民政府下郭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项目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 社旗县李店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远程异地评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社旗县李店镇人民政府下郭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项目
2.2项目编号:N4113271327000014
2.3 项目概况: 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亮化工程、坑塘治理工程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约定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5工期: 60 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 2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 工程专业二级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投标时没有在其它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须提供单位出具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
3. 4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良好(须提供 2021年、2022年、 202 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企业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近期财务报表);
3. 5 依据财库 [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3. 6 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行为承诺;
3. 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3-06 09:3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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