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湖田街道柳杭社区630亩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项目交易公告
山东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挂牌时间 |
|---|---|---|
| NCZD01A20250020G | 张店区湖田街道柳杭社区630亩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项目 | 2025年02月14日 至 2025年02月21日 |
| 挂牌价格 | 151.2万元 | |
| 项目实施主体 基本情况 | 名称 |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湖田街道柳杭社区居民委员会 |
| 住址 |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湖田街道柳杭社区居民委员会 | |
| 联系人 | 王世林 | 联系电话 |
| 流转(需求)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展示时间 | 2025年2月14日至2025年2月21日 |
| 标的性质 | 不动产 | |
| 标的明细 | 不动产类型 | 耕地经营权 |
| 不动产权属 |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湖田街道柳杭社区居民委员会 | |
| 权属证书名称 | ||
| 证号 | ||
| 坐落 | ||
| 标的四至 | 东至 :堠皋; | |
| 南至 :广北路; | ||
| 西至 :冯北路; | ||
| 北至 :胶济铁路线; | ||
| 标的说明 | 经民主决策,现对约630亩(以实际测量为准)的耕地经营权进行流转,土地位于东部化工区园区内(东至堠皋,西至冯北路,南至广北路,北至胶济铁路线),土地无机井灌溉。挂牌价不低于151.2万元,竞价步长为0.01万元。 一、流转期限和价款支付:流转期限为5年,流转单价为480元/亩/年,价款每年1月份一次性支付,约30.24万元/年,五年总计约151.2万元,到期后可重新租赁。 二、流转用途:土地性质为耕地,流转后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三、合同签订:结果公示期结束后3天内完成合同签订,否则视为弃标,由项目实施主体进行保证金处置。 | |
| 流转(需求)要求 | ||
| 重大事项披露 | 项目竞争主体参与交易,即视为已对标的进行了全面了解,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交易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 | |
| 流转(需求)行为批准 | 批准单位 | 张店区湖田街道办事处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
| 批准内容 | 同意挂牌 | |
| 估价(预算)依据 | 机构 | |
| 日期 | ||
| 价格 (万元) | ||
| 备案单位 | ||
| 交易条件 | 熔断价 | 无 |
| 保留价 | 无 | |
| 价款支付方式 | ||
| 与流转(需求) 相关其他条件 | ||
| 项目竞争主体资格条件 | ||
| 优先购买权人 | 无 | |
| 资格审查方式 | 须通过淄博市张店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的资格审查,方能参与本项目。 | |
| 挂牌 相关要求 | 挂牌方式 | 网络连续竞价 |
| 竞价方式 | 正向(加价) | |
| 报价时间 | 2025年02月14日00时00分至2025年02月21日09时00分为自由报价。2025年02月21日09时00分后为延时竞价。 | |
| 每个报价周期为120秒,每次有新的有效报价,自动开始120秒报价周期,直至不再有新的有效报价。 | ||
| 网上报名 | 2025年02月14日至2025年02月21日(09时00分前截止) | |
| 进入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8082/),点击 “ 登录注册 ” 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自然人或交易乙方),完善相关信息后提交验证,平台即时通过后,即可进行网上报名;已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操作流程详见网站 “ 服务指南 ”→“ 农村产权 ”→“ 农村产权挂牌、拍卖竞买人操作手册 ” )。 | ||
| 收费标准 | ■ 免费 | |
| 其他 |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 | 是 |
| 交纳金额 ( 万元 ) | 1 | |
| 交纳方式 及时间 | 进入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8082/),点击“登录注册”进行登录,选择本项目按照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操作,保证金交纳银行账号是由网上交易系统随机自动生成唯一的保证金子账号,必须采用电汇或网上银行转账的方式足额交纳保证金(不能用现金、支付宝或银行卡二类账户)。 | |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以到交易系统时间为准) 2025年02月21日09时00分。 竞买人以“交易乙方”身份参与本项目的,请使用系统预留的单位户名开立的银行账户交纳;以“自然人”身份参与本项目的,请使用系统预留的注册人开立的银行账户交纳。 | ||
| 退付方式 | 未竞得主体的交易保证金,在结果公示期结束后,系统自动原渠道退付交易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 |
| 竞得主体的交易保证金,在结果公示期结束后,由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上传项目实施主体同意退付通知后,系统自动原渠道退付交易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 ||
| 竞得主体拒绝签订合同或者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破坏正常竞价秩序情形的,项目实施主体按程序确认其报价无效,取消竞得资格,并对交易保证金进行处置。 | ||
| 在挂牌结束之日起90日内,对项目实施主体未出具交易保证金处置意见或处置意见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及时进行清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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