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环保(苏州)固废处置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备技改服务招标公告
江苏
-苏州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光大环保(苏州)固废处置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备技改服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LSHBGC-GZ-2025-0071)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光大环保(苏州)固废处置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备技改服务,项目资金来源为自企业自筹,项目业主为光大环保(苏州)固废处置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光大环保(苏州)固废处置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污水处理设备提技改服务2.2服务地点:光大环保(苏州)固废处置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2.3质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2.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通过对水处理现有所有设备的评估及维修更换等手段,提升当前污水处理设备运行流畅性及可靠性;(2)通过在线仪表优化以及plc后台程序的优化提升整体设备自动化处理能力;(3)充分利用现有水处理设施,对相关技改的工艺、结构、通风、电气自控各专业等进行设计;(4)增加一个MBR膜池,配套所有仪表及抽吸功能,膜通量不低于4m?/h,MBR曝气系统独立设置,MBR膜池具备在线及离线清洗功能,最终满足达标排放要求;(5)通过水处理系统相关线路改造,达到安全要求;(6)本项目由投标方负责本项目设备评估、设备供货与安装、相关土建、通风除臭、电气自控施工以及完整性系统调试与培训技术服务;(7)投标方需对现有利旧设施(含MVR蒸发器)进行性能评估,所利旧装置需涵盖于后续调试与性能验收范围内,以此通过技改保证整个系统的完整性及性能要求,不得因利旧设施而损失或降低系统完整性能要求具体内容报名后可详见招标文件。2.5服务期限:服务期90日历天,计划进场时间2025年3月10日,实际进场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材料和专业技术能力,其生产的标的物(如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能够保证标的物生产及使用过程和结果可靠、准确、可追溯。3.2财务要求:(1)投标人具有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银行资信记录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基本户被冻结的情况;(2)提供近3年的财务报告(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五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个同类设备安装或改造业绩,并提供证明文件(合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等)。3.4信誉要求:(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评标期间内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名单;(4)至投标截止日近一年内,投标人必须无任何以主体责任人涉及“安全生产事故责任类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记录,具体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以上信誉要求相关内容如因网站更新不及时导致无法查询的,以执法机关实际出具的书面文件为准。3.5其他要求:(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投标人未被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公司列为黑名单;(3)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未被招标人或其上级管理公司列为不合格供应商;(4)投标人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收到过限制参加本项目(或其所属区域)招标活动的函件,或该限制时间已失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2-19 17: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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