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地铁6号线一期工程车辆牵引系统采购
辽宁
对“沈阳地铁6号线一期工程车辆牵引系统采购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际公开招标,招标人已落实车辆牵引系统采购购置资金,将切实保证本项目下各合同能够顺利实施,欢迎符合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 招标项目名称:沈阳地铁6号线一期工程车辆牵引系统采购
**2.招标货物名称、数量、主要规格、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2.1 货物名称:沈阳地铁6号线一期工程车辆牵引系统2.2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内容包括沈阳地铁6号线一期工程43列B2型四动二拖编组地铁车辆牵引系统(包括电气牵引和电制动系统、辅助电源系统等)的制造、供货及相关服务。供货范围具体内容如下:(1)B2型43列(共258辆)电动客车的牵引系统,4动2拖;(2)备品备件、易损件/消耗性材料;(3)试验装置、维修专用工具;(4)技术资料及图纸;(5)技术培训(包括设计联络、监造、首件验收和人员培训等);(6)技术服务。2.3 主要规格: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九章《用户需求书》。2.4 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6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2月31日。2.5交货地点:牵引系统设备运至车辆制造厂,备品备件、易损件/消耗性材料和维修专用工具等其他货物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3.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3.1投标人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来自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和地区依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轨道车辆牵引系统制造企业。3.2投标人须是具有完整电动客车电气牵引系统制造技术以及相应的生产能力,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和服务的轨道交通车辆牵引系统制造企业。3.3近五年,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含港澳台地区)、与本次招标货物相同制式的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牵引系统制造供货项目并开通试运营业绩,且单项合同供货数量不少于20列车(120辆)。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投标人与最终用户(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或运营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用户开通证明以及其他业绩证明材料(预验收证书、最终验收证书等)复印件或扫描件,原件待查。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中标业绩。3.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2-20 16:3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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