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星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污水厂浮渣处置(二次)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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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山东华星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污水厂浮渣处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包号:0747-2460SCCZUL47/01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山东华星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污水厂浮渣处置(二次)的招标人为山东华星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山东华星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污水厂浮渣处置(二次)招标范围:污水厂浮渣处置,详见第五章技术要求服务地点:山东华星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现场服务期限:达到入厂处置条件开始30 日历天处置完毕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规定的核准经营类别中应包含HW08(251-003-08)),核准经营方式应包含收集、贮存和处置或利用)。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投标人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扫描件
3.2 财务要求
无。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无。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年(2021 年1 月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3 项含处置HW08(251-003-08)的项目业绩。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合同首页
合同服务范围页
合同签章页
其他:如合同不足以证明满足上述业绩要求,还应同时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3.4 信誉要求
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结果为准。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无。3.5 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2)本次招标不允许转包。
(3)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中化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库。
(4 )本项目在中国中化电子招投标平台(ebid.sinochemitc.com) (技术支持电话:)和中化采购供应链平台(scm.sinochem.com)(技术支持电话:4008188227转2)并行进行,投标人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双平台均完成电子版投标文件的递交,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投标人递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须保持一致,如不一致,以投标人在中国中化电子招投标平台递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无。
3.6 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2-21 17:00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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