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供电段京包线集宁南至堡子湾10kV上跨电力线迁改择优选择勘察设计单位采购公告
呼和供电段京包线集宁南至堡子湾 10kV 上跨电力线迁改择优选择勘察
设计单位采购公告
(公告编号: HGDAF-SJ-2025-0 8 )
1.立项依据
根据《 关于预下达集团公司 2025 年第一批安全生产费使用项目的通知 》 (财成本函〔 2024 〕 82 号) ,本项目实施单位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 供电段,项目资金来自 集团公司 202 5 年安全生产费 ,经充分调研和集体决策后具备 开展勘察设计条件 ,现按照公开、择优的原则选择本项目 勘察设计单位 。
2. 项目 概况
2.1 项目名称:京包线集宁南至堡子湾 10kV 上跨电力线迁改。
2.2 项目概况、建设地点和规模、主要工程内容和数量 :
2.2.1 项目 概 况: 根据《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普速铁路部分)第 204 条“ 35kV 以下的电线路(包括通信线路、广播电视线路等)不得跨越接触网,应由地下穿过铁路。”的规定,为保证铁路线路运输安全,对呼和浩特供电段管内京包线 5 处 10kV 上跨电力线路进行迁改,迁改施工利用顶管或电缆过轨的方式下穿铁路线路。
2.2.2 建设地点和规模 :
京包线集宁南至堡子湾:京包线 K409+830 丰地变工业园区管委会支线、京包线 K466+740 土贵 110k V 变 10kv921 红砂坝线主干线、京包线 K495+800 922 桥西线 585 分支电力线、京包线 K496+150 桥西变 911 西金线干线 916 五洲线主变电力线、京包线 K496+335 古商线 922 桥西线 585 支线,共计 5 处 10kV 上跨电力线进行迁改。
2 .2.3 主要工程内容和数量:
2 .2.3.1 京包线丰镇 - 堡子湾 K409+808 处利用既有 φ 200 过轨管( 3 × 86.5m )敷设 ZC-YJV22-8. 7/15k V-3 × 400 电缆 , 管外部分采取直埋方式,电缆终端采用冷缩电缆终端头。
2 .2.3.2 京包线土贵乌拉站 K466+791 处利用既有 φ 200 过轨管( 3 × 211.81m )敷设 ZC-YJV22-8. 7/15k V-3 × 400 电缆 , 管外部分采取直埋方式,电缆终端采用冷缩电缆终端头。
2 .2.3.3 京包线集宁南站 K495+838 处利用既有 φ 200 过轨管( 3 × 150m )敷设 ZC-YJV22-8. 7/15k V-3 × 400 电缆 , 管外部分采取直埋方式,电缆终端采用冷缩电缆终端头。
2 .2.3.4 京包线集宁南站 K496+150 处利用既有 φ 200 过轨管( 3 × 150m )敷设 ZC-YJV22-8. 7/15k V-3 × 400 电缆 , 管外部分采取直埋方式,电缆终端采用冷缩电缆终端头,安装 10kV 环网柜(含基础) 1 座。
2 .2.3.5 京包线集宁南站 K496+335 处利用既有 φ 200 过轨管( 3 × 150m )敷设 ZC-YJV22-8. 7/15k V-3 × 400 电缆 , 管外部分采取直埋方式,电缆终端采用冷缩电缆终端头。
2.3 设计要求:对京包线 5 处 10kV 上跨电力线迁改进行勘察设计,设计要求如下: 电缆敷设限界符合铁路相邻设施设备要求,同时满足内蒙古电力集团相关规程(规范)及验收要求,满足封锁施工相关要求,最终设计方案以甲方委托及现场勘查结果为准。
本项目勘察设计 所需的食宿 、 工具 、 设备 、 车辆等由 成交单位 提供, 提供 正式版施工图不少于 8 份 。
2 .4 设计 费用: 暂估 210000.00 元 (大写: 贰拾壹万元整 ) ,最终以专业审价机构审核为准 。
2.5 设计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天内完成。
2.6 质量目标: 严格按照甲方委托内容和进行设计,不得有漏项及错误设计内容 。
2 .7 安全目标:杜绝行车及人身安全事故。
2.8 招标范围:工程前期踏勘和工程设计、工程实施阶段,成交单位应给予设计技术方案支持。
3.对 实施单位 的资格要求
3.1 实施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相应能力, 具备电力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及以上工程勘察资质。
3.2 实施单位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近 3 年内具有上跨铁路电力线路迁改勘察设计业绩。
3. 3 实施单位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3. 4 实施单位 须为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3.5 实施单位 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被责令停业的;
( 2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 3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 4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
(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议价。
3.6 实施单位 不能为联合体。
3.7 实施单位 近三年在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 http://www.gsxt.gov.cn )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递交申请文件截止之日期间内,对纳入国家铁路局 “ 黑名单 ” 管理的单位,不接受其 报名 。
3.8 实施单位 及其法人近三年内无 “ 行贿犯罪 ” 记录。
3.9 实施单位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 .10 未列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申请报名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申请单位,请于 2025 年 2 月 19 日 16:00 时前向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供电段 递交纸质报名表报名或通过邮箱 报名 (报名表见附件 1 ),并递正式交纸质申请文件,申请文件需封装良好,现场递交以实际送达时间为准,通过快递递交以邮件寄出时间为准。 未成功报名 或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均不予受理。
5.申请文件组成内容:
5.1 申请函。
5.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5.3 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
5.4 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
5.5 近 3 年内上跨铁路电力线路迁改勘察设计业绩(附合同复印件或成交通知书) 。
5.6 拟投入的主要人员表 , 拟投入的主要工具 、 装备清单表。
5.7 响应采购项目相关要求的情况说明。(包括但不限于本本公告第 2 .3 、 2 .4 、 2 .5 条所列要求进行响应回复)
5 .8 财务状况(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近 3 年内审计报告) 。
5.9 申请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声明函。
5.10 申请单位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 “中国裁判文书网”对本单位诉讼及仲裁情况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以及无行贿犯罪书面承诺,承诺书内要明确违约责任 。
5.11 申请单位提供在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的承诺书。
5.12 申请单位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 “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涉及诉讼或失信行为、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等信息查询结果 。
5.13 申请单位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国家铁路局官网失信行为 “ 黑名单 ” 查询结果。
5.14 申请承诺书 。 (见附件 2 )
6 . 申请文件书写要求(未按要求制作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6.1 申请文件要求一式两份(正副本各一份,正本必须为彩印)。在文件右上角注明 “正本”、“副本”字样。
6.2 申请单位可根据项目特点自行编制其他文件,作为申请文件的附件,但必须同申请文件一同胶粘成册。
6.3 申请文件须用墨水书写或打印,胶粘成册(拉杆夹、订书机装订或出现任何活页者视为无效报价文件);书写应清楚工整,凡修改处应由投标全权代表签字;图文模糊、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6.4 申请文件正副本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并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7 . 确定成交候选人
只有 1 个申请单位通过资格审查的,直接确定成交候选人,并发布成交候选人公示;有 2 个及以上申请单位通过资格审查的,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人,竞争性谈判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报价法通过二次报价的方式确定实施单位。
8 . 成交候选人公示
在平台该项目下,按排名顺序公示成交候选人(公示时间原则上不少于 1 个工作日)。
9 . 投诉处理
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申请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可向内部监管部门投诉。项目管理机构按内部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结果处置。
**10.招标人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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