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野社区农副产品分拣车间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江苏
-泰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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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
一、招标条件
本官野社区农副产品分拣车间附属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招标人为泰州市姜堰区梁徐街道官野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项目地点:官野社区农副产品分拣车间。2、工程规模:53.04万元。3、工期要求:4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4、 招标范围:包括大门明渠改暗渠及路面恢复、厂房四周排水收集池、周围围墙修建、厂外排水水泥管道建设、四周场地整理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官野社区农副产品分拣车间附属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官野社区农副产品分拣车间附属工程:
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 建筑工程(2015 新标准)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建筑工程二级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工程二级以上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
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 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4)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5)其他:其他: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投标截止日前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
4.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2)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以上被曝光的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曝光已被取消或曝光期已满的除外。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注:3.3(4)、3.4、3.5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2-17 17:30附件下载
官野社区农副产品分拣车间附属工程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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