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小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设计
四川
广元市苍溪 县 陵江镇 小流域水 生态保护 修复工程 (项 目名称)设计 标段(二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小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苍溪县发 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苍发改投资 [2023]161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广元市苍溪生态环境局 , 建 设资金来自 中央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 ),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广元市苍溪生态环境局 。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 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 苍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苍发改投资 [2023]161 号 )的招标组织形 式为 委托招标 (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 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国鸿建设工程咨 询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苍溪县陵江镇
规模: 完成陈家沟中下游河段及其右侧支沟下游河段沿岸、文焕溪龙 洞沟、猫儿沟 中 下游河段沿岸生态缓冲带建设,面积为 90300 ㎡ ;陈家沟中下游沿岸 、文焕溪中下游 沿 岸农田密集区域建设生态沟渠,长度为 9420m;完成陈家沟、文焕溪中游生态系统 脆弱 河道水生态系统修复工程,修复面积为 19278 ㎡。 ;
设计服务期限: 30 日历天 ;
招标范围: 本项目设计(施工图设计、效果图设计、概算及后续服务等工作 ) ;
标段划分: 设计一个标段 ;
项目投资额: 22730000.00 元。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 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
3.1.2 资质要求: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
3.1.3业绩要求:
□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 不少于 ( 1 至3 个 )个类似项目。
类似项 目是 指: 。
? 无业绩要求。
3.2 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 足下列要求: /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 给予 ? 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 补偿的范围和标准: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3-11 10:3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