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四十四团永安镇机关食堂副食品供应商招标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四十四团永安镇机关食堂副食品供应商招标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3月03日 12: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AKZCYJZXCS20250215-01
项目名称: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四十四团永安镇机关食堂副食品供应商招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507200.00
最高限价(元): 507200.00
采购需求: 采购四十四团机关食堂副食品等货物及配套服务,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 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完整、准确、真实的兵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 以上 扫描件(供应商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 , 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副本)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为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在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政策;(包括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采购,具体要求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其相关规定,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本项目采购活动中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生产厂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经销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其他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