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学西操场翻建项目施工资格后审公告
江苏
南通大学西操场翻建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 招标项目 南通大学西操场翻建项目 已由 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南通大学( 建设单位 )、( 代建单位 ) ,**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南通市崇川区啬园路9号南通大学啬园校区内
2.1.2 工程规模: 本项目占地面积为21579平方米,其中:塑胶跑道面层出新13587平方米,新建足球场天然 草坪 面积7837平方米。
2.1.3 合同估算价: 人民币 700 万元 。
2.1.4 工期要求: 计划工期4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3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4月28日。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计划开工日期和计划竣工日期为准。
2.1.5 质量要求: 合格 。
2.2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工程共1个标段,包含但不限于拆除老足球场、新建足球场种植天然 草坪 、 塑胶跑道面层出新 、喷灌系统、安装照明系统(足球场专业照明及观众席照明)、功能用房及看台改造、智能化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 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同时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特别提醒: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 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21〕40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江苏省二级注册建造师的,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 2023〕第26号)的文件要求执行,其他省份按当地最地规定执行,同时,建造师注册单位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上显示单位均应为本投标人,否则不予认可。
3.3 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 2020年1月1日以来(以 竣工验收 时间 为准 )承担过天然 草坪 面积 ≧6000平方米的足球场施工。
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 (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 竣工验收证明,三 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认可。
注: ① 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 至少 须 有 建设单位 盖 章 。
② 如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体现相应评审要素(比如 天然草坪 面积等),须提供经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4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 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2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4.3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4.4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员工。
3.5 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中本项目要求的资质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
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3-13 09:3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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