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源县泾河源镇高峰村地质灾害安置点产业发展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招标公告
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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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泾源县泾河源镇高峰村地质灾害安置点产业发展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 已由泾源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以关于《泾源县泾河源镇高峰村地质灾害安置点产业发展 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初步设计》(泾审批发(2024)1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泾源县泾河源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400万元,县财政配套自筹资金131.21万元,招标人为泾源县泾河源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新建牛棚911.2平方米,羊棚227.8平方米,砖围墙151米,安装活动场围栏171米、活动场分流棚972平方米。
2、新建彩钢功能用房及消毒室1栋59.8平方米,饲草料棚1栋450平方米,青贮池750立方米,污水主管网(DN300)110米,污水支管网(DN110)120米,沉淀池30立方米,雨水排水边沟140米,PE63供水管90米,PE32供水管110米。
3、新建堆粪棚200平方米,道路硬化 1450平方米,活动场硬化 972平方米,铁艺大门1套,消毒池20平方米等。
4、新建菌菇大棚 7560平方米及室外配套设施。
2.2建设地点:泾河源镇农贸市场西南侧。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经审查合格的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和本工程实施方案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具体以实施方案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接受联合体投标时填写)。
3.3 与申请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参加投标。
3.4 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银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2-28 23:59附件下载
泾源县泾河源镇高峰村地质灾害安置点产业发展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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