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水祁东县治理工程(祁水四期)施工招标公告
湖南
-衡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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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水祁东县治理工程(祁水四期)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祁水祁东县治理工程(祁水四期)(项目名称)已由祁东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祁发改招核字【2025】水2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祁东县水利水电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祁东县水利水电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祁水祁东县治理工程(祁水四期)。
2.2建设地点:祁东县四明山、太和堂境内。
2.3建设规模(项目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项目特性、总投资额、总工期等):建设内容及规模:土石方开挖及回填、现浇C20 砼垫层、M7.5 浆砌石挡墙、现浇C25 砼压顶、格宾笼、钢筋制安、铜片止水、坝面C25 钢筋混凝土浇筑、模板制安、机耕桥等项目。投资额约2162.14万元。
2.4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祁水祁东县治理工程(祁水四期)(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标段划分:一个标段,计划工期:105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标准。
2.6其他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A)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适用于所有水利工程或《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规定可由三级资质企业承担的水利工程)
3.5(A)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_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适用各类水利工程施工项目)
3.6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7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发(2018)28号),凡被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0其他: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3-07 09:00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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