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城汉风片区照明整治工程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
江苏
土城汉风片区照明整治工程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 招标公告
( 资格后审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土城汉风片区智能化、照明整治 项目 已由 徐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以 徐 政服复 〔 2025 〕 9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徐州市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土城汉风片区照明整治工程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 徐州市云龙区,徐州历史文脉 -彭城七里示范段街区范围内,南起和平路,经彭城南路至石磊巷,向东延伸至户南巷及东剪子股片区,南北全长约530米。
2.1.2建设规模: 对 建设区域内 建筑及景观照明工程进行整治,包括 建设区域 范围内建筑外立面泛光照明、公共空间功能照明、景观氛围照明、照明配套电气及景观照明控制系统等, 本标段投资约 2700 万元。
2.1.3合同估算价: 本标段 设计 费约 40 万元。
2.1.4工期要求: 30 日历天 。
2.1.5 设计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有关标准、委托人有关技术要求,符合相应设计阶段的编制深度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1.6标段划分 : 本工程设计招标共分壹个标段 。
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土城汉风片区照明整治工程的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 , 后续施工图深化设计编制时的指导配合服务、后续施工阶段的指导配合服务。具体包括:
( 1)方案设计:包括但不限于 现状分析 ;建设目标 、原则; 运营维护 分析 ; 延续性分析 ; 项目背景分析 ; 夜景效果图 ; 总体规划及 整体设计方案 ;项目实施步骤和计划;主要设备性能参数;投资估算等内容 ;
( 2 )初步设计:包括但不限于 项目概述;总体方案;深化效果图 ; 特色灯具技术分析;灯具技术及安装分析; 施工、环保、节能要求;软硬件设备、材料技术规格表; 初步设计 图纸、附表等 ;照明电气及系统图;安装节点图;工程清单及 设计 概算 。
( 3)后续施工图编制设计时的指导配合服务;
( 4)后续施工阶段的指导配合服务。
设计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附件资料。
2.3未中标投标人设计方案经济补偿:不补偿。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 电气类或机电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含)及以上技术职称 ( 如职称证书反映不 出 电气类或机电类 专业 , 则必须提供 电气类或机电类 专业毕业证书或者职称评审表 )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
(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5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6 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9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3.10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 2018〕23号)。
3.1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应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
注:( 1)信用服务机构需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申报信息,并在“信用徐州”或“信用江苏”网站公示(“信用徐州”公示.html)。
( 2)信用报告需在“信用徐州”和“信用江苏 ”网站进行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https : //。
( 3)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告知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报告使用地,并督促信用服务机构及时在相应网站 公示报告,若因未及时公示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 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
3.12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录入 “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3.13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 (〔2018〕第 6 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3-04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