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塔能源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2025年全区低速充电桩设备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西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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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塔能源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2025年全区低速充电桩设备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铁塔能源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2025年全区低速充电桩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ZXZ-
2025-013】。
1.2采购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由采购人自筹。
1.5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2025年全区低速充电桩设备,具体采购预估数量如下:
| 序号 | 物资服务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增值税税率 | 单价(含税) | 含税合计 | 备注 |
| 低速电动车充电桩-配件-分布式-2端口-交流-从机 | 台 | 3500.00 | 13.00% | 200.00 | 700000.00 | 出厂产品自 带中国铁 塔1ogo | |
| 低速电动车充电桩-分布式-1端口-交流-主机 | 台 | 1000.00 | 13.00% | 240.00 | 240000.00 | 含一码到 底;出厂产 品自带中国 铁塔logo | |
| 3 | 低速电动车充电桩-配件-刷卡模块 | 个 | 4500.00 | 13.00% | 0.00 | 0.0 | |
| 低速电动车充电桩-配件-充值卡 | 个 | 2000.00 | 13.00% | 3.00 | 6 | ||
| 合计 | 946000 |
1.6采购预算金额:不含税金额:837168.14元;含税金额:946000.00元,适用增值税税率 $13%$ 。
1.7标段划分: ☑不划分 □划分:/
1.8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
□一家,中选份额 $100%$ 。
☑ 2 家,中选份额:第一名: 60% ;第二名: 40%
1.9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以折扣形式进行报价,折扣同时适用于单价及总价,折扣最高限价为 $100%$ (ON)。参选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项目采购2025年全区低速充电桩设备,具体采购预估数量如下:
| 序号 | 物资服务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增值税税率 | 单价(含税) | 含税合计 | 备注 |
| 低速电动车充电桩-配件-分布式-2端口-交流-从机 | 台 | 3500.00 | 13.00% | 200.00 | 700000.00 | 出厂产品自 带中国铁 塔logo | |
| 2 | 低速电动车充电桩-分布式-1端口-交流-主机 | 台 | 1000.00 | 13.00% | 240.00 | 240000.00 | 含一码到 底;出厂产 品自带中国 铁塔logo |
| 低速电动车充电桩-配件-刷卡模块 | 4500.00 | 13.00% | 00′0 | 0.00 | 刷卡模块 | ||
| 十 | 低速电动车充电桩-配件-充值卡 | 个 | 2000.00 | 13.00% | 3.00 | 6000.00 | 充值卡 |
| 5 | 合计 | 946000.00 |
2.2交货期限:自订单下达之日起30天(含)内到货。
2.3交货地点:西藏全区(拉萨市、昌都市、林芝市、日喀则市、那曲市、山南市、阿里地区)。具体以采购人发出的采购订单地点为准。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比选文件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5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合同签订为框架协议,总部新一轮的集采结果出来后,此合同终止执行。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权。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
3.2发票要求:参选人应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产品质量要求:参选人针对本次采购的设备提供具有CNAS或CMA国家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结论为合格的检测报告(设备及其组件的检测报告均予以认可)。需提供合格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及相关网站(检验检测中心官网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证明(检测报告的出具日期须为2023年1月1日之后,且检测报告上产品生产方及送检方应为参选人)。
3.4业绩要求:参选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首次公告发出之日前,期间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低速充电桩设备销售类),提供至少1个类似项目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如为框架合同,还须提供采购订单(以订单下达时间为准)。每份合同或框架合同的订单下须至少提供一张对应结算发票扫描件(须同时提供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查询截图),发票开具日期须在本项目首次公告发出日之前。
3.5产品要求:参选人须承诺中选后为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全新未拆封的产品。(须提供有效承诺函须加盖单位公章,中选后该承诺作为合同附件)。
3.6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5)在最近三年(2022年2月1日起)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6)在最近五年(2020年2月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20年2月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及分公司(子公司)】列入【全国级/西藏自治区】“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及分公司(子公司)】列入【全国级/西藏自治区】本项目同产品类“供应商黑名单/严重负面行为”的。
(11)不同参选人在平台递交的应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注:提供不存在以上条款情形的承诺书,承诺书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被授权的印章。其中第(6、7、8)条以开标现场实际查询结果为准。
3.7关联关系: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参选。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4)参选人对本单位在互联网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公司注册邮箱、公司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存在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情况,须提供相关内容及说明。
(参选人须填写参选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同时不得存在上述情形,否则将否决其参选)
3.8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9代理商: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参选,须提供制造商声明函。
3.10转包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且不允许违法分包。
3.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3比选文件费用: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文件款通过平台缴纳/支付要求:无,支付完成后点击“线下支付”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下载比选文件】。
5.比选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3-05 18:30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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