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河一号矿井北沙-扎哈淖尔工业园区输变电工程手续办理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内蒙古
-通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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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霍林河一号矿井北沙-扎哈淖尔工业园区输变电工程手续办理技术服务,项目业主为兖矿能源(霍林郭勒)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兖矿能源(霍林郭勒)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霍林河一号矿井北沙-扎哈淖尔工业园区输变电工程手续办理技术服务
2.2 项目编号:SNZB-EEDS-D2025110094
2.3 项目概况
霍林河一号井田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霍林河煤田东南部,行政区划属霍林郭勒市管辖,井田地理坐标:东经 $119^{\circ}~28^{\prime}~44^{\prime\prime}\sim119^{\circ}~34^{\prime}~16^{\prime\prime}$ ,北纬 $45^{\circ}$ $24^{\prime}20^{\prime\prime}{\sim}45^{\circ}29^{\prime}35^{\prime\prime}$ 。计划在霍林河一号矿井工业广场建设一座 $66\mathrm{kV}$ 变电站,为该变电站建设双电源 $66\mathrm{kV}$ 输电线路,北沙-扎哈淖尔园区 $66\mathrm{kV}$ 输变电工程为霍林河一号矿井双电源线路其中一条输电线路。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
霍林河一号矿井北沙-扎哈淖尔工业园区输变电工程手续办理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建设项目前期所需相关规划办理、勘测评估、报告编制、评审审核、立项批复、相关征求意见、报告编制、报告评审、验收取证等工作,具体工作内容见技术规格书要求。
2.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规范、规定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与评审。
2.6 服务期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 2025 年 10 月 31 日。
2.7 服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霍林郭勒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企业,且注册资本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含300万元人民币),注册年限在3年以上(自注册之日起,到报名截止时间止的有效时间);
3.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察设计乙级;
省(自治区)级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工程测量、界限与不动产测绘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省(自治区)级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测绘高级及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并提供近6个月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3.4未被列入招标人黑名单。近三年内未被各级人民法院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各级政府地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军队采购网等官方网站公示信息中,不存在黑名单限制、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转借或挂靠资质、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等不良行为记录和违法违规信息(需在投标文件中附信用查询);凡隐瞒上述情况参与投标的企业,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
3.5 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提供 2024 年 1 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良好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据或银行入账单为准),需提供近三年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业绩及其他要求
4.1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五年内(2020年1月~2024年12月)与本项目相同或类似的输变电工程、输电线路工程手续办理技术服务等业绩或在内蒙古自治区大型电力工程项目手续办理业绩(投标文件中应列出相应用户名单、工程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附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报告封面及盖章页原件扫描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3-04 18:00附件下载
霍林河一号矿井北沙-扎哈淖尔工业园区输变电工程手续办理技术服务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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