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东都智能制造产业园(皋城路园区)EPC项目
安徽
六安东都智能制造产业园(皋城路园区)EPC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编号: E341500001002111
二、项目名称: 六安东都智能制造产业园(皋城路园区) EPC项目
三、项目实施地点: 六安市皋城东路与东升路交口东 500米路南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 六安东都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 安徽省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路管委会二办
六、项目类型 :工程类
七、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八、项目概况、投资规模: 本项目位于六安市皋城东路与东升路交口东 500米路南, 占地 63346.00平方米(约95亩)。本项目主要为新建、改建、拆除。总建筑面积77261.00 平方米, 其中地上 建筑面积为 76514.0 0平方米 , 地下建筑面积 747.00平方米。拆除老旧钢构厂房约12400.00平方米,新建智能制造厂房57403.00平方米、园区配套服务用房3700.00平方米等,并配套建设园区内部道路、停车场、配电房、屋顶光伏等附属工程;同时,对现存7403.00平方米 物流配送中心 、 7856.00平方米配套服务用房进行改建。本项目总投资为19937.12万元。
九、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十、计划工期 : 总工期 4 80 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周期为自合同签订后 30日历天内提交最终成果文件;施工 总 工期 为 450日历天,其中:3#、4#厂房工期 9 0 日历天 , 施工开工日期以业主开工令为准。
十一、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 设计和施工资质 要求 :
( 1)设计资质要求: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 建筑 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 工程设计 资质;
③ 建筑 行业( 建筑 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 工程设计 资质。
( 2)施工资质要求: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2、 相关人员要求 :
( 1) 设计负责人: 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联合体中设计单位委派。
( 2) 项目经理 ( 建造师) :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 二 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同时 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须由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委派。
3、 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
( 1)设计业绩:投标人近五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完成过 单项合同工程总投资在 10000.00 万元及以上(或 完成过总 建筑面积在 30000.00 平方米及以上)的 房屋建筑 工程设计业绩(或设计施工一体化或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业绩,如为以上业绩,投标人应在业绩中承担设计任务)。
注:设计业绩,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 ①和②资料 原件扫描件,否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①合同协议书;
②施工图图审合格证明材料。
设计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合同总金额、业绩规模、合同内容 、设计负责人姓名 等关键评审要素)的,应另附合同发包方出具的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发包方单位公 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设计业绩须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满足。
(2) 施工业绩: 投标人近五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 在 10000.00 万元及以上(或 完成过总 建筑面积在 30000.00 平方米及以上)的 房屋建筑 工程施工业绩(或设计施工一体化或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业绩,如为以上业绩,投标人应在业绩中承担施工任务)。
注:施工业绩,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 ①、②、③资料原件扫描件,否则,该项目业绩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①合同协议书;
②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章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时间以竣工验收建设单位签章落款时间为准。
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盖章的施工许可证(彩色扫描版),无法提供以上材料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
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合同总金额、业绩规模、合同内容等关键评审要素)的,应另附合同发包方出具的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发包方单位公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施工业绩须由联合体 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满足。
4、 是否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不得超过 3 个,分别承担设计和工程施工。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成员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其中设计单位须满足本项目设计资质要求,施工单位须满足本项目施工资质要求。
5、 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六安市及其所辖县、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十二、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 EPC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项目的详勘、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 相关专项(专业)工程设计 ) 、施工图审查、设计变更、水土保持、技术服务和相应后续服务工作等) ,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工程施工、质量检测(自检)、专项方案论证及其他工作等,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总承包服务 。
十三、标段数: 1 个
十四、公告发布时间: 2025 年 02 月 27 日
十五、公告发布媒介: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十六、项目开标时间: 2025 年 03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
十七、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3-19 09: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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