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港工业园青龙、庭湖群众文体活动中心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安徽
新港工业园青龙、庭湖群众文体活动中心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新港工业园青龙、庭湖群众文体活动中心项目施工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同意新港工业园青龙、庭湖群众文体活动中心项目立项的批复》,合经投〔2023〕52号
1.4 招标人: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社区服务中心
1.5 项目业主: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社区服务中心
1.6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新港工业园青龙、庭湖群众文体活动中心项目施工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5AJJGZ00020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AJJGZ00020
2.5 建设地点:合肥经开区
2.6 建设规模:新港社区青龙居委会松园综合楼约1200?O、庭湖居委会梦园B14综合楼东北角约2100?O的装饰装修工程。包括不限于室内外装饰,电气、给排水、暖通等改造(含防排烟、自动喷水灭火、消火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灯光系统,室内管线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等。
2.7 合同估算价:356.34万元
2.8 计划工期: 15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详见建设规模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要求:
( 1 )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 2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 3 )其他要求:无。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3.1.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240 万元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3.1.5 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 1 )开标日前(含当日) 6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10 分的;
( 2 )开标日前(含当日) 12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15 分的;
( 3 )开标日前(含当日) 18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20 分的;
( 4 )开标日前(含当日) 24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25 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第 1.4.4 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3-20 09: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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