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湾开发区公共照明及除尘喷雾设施养护管理采购项目公共照明及除尘喷雾设施养护工程劳务分包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BR【2025】04
项目名称:大亚湾开发区公共照明及除尘喷雾设施养护管理采购项目公共照明及除尘喷雾设施养护工程劳务分包服务
预算金额:683.53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83.53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12月30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要求以合同分包形式预留采购份额,投标人若为大型企业的,要求预留合同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投标人若为中型企业的,要求预留合同总额的28%以上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文件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格式自拟),协议书中须明确分包意向投标人是否为中小微企业,并明确预留份额。投标人本身为小微企业的,可以不再预留采购份额,可不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及“”(/)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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