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东城区雨水管网及设施新建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宁夏
宁东城区雨水管网及设施新建项目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东城区雨水管网及设施新建项目 已由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经济发展局 以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关于宁东城区雨水管网及设施新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宁东管(经)〔2025〕1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建设和交通局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和管委会财政统筹安排 , 招标人为 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建设和交通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规模:雨水主管道33.18公里,采用地埋敷设,雨水主管道管径为D500-2500,管道采用钢筋混凝土管道和预应力混凝土管,新建调蓄池2座,其中有效容积4.5万立方米调蓄池1座、有效容积0.25万立方米调蓄池1座。配套建设雨水检查井、预留管、雨水口及雨水连接管、道路恢复等工程;
2.2建设地点 : 宁东城区 ;
2.3设计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
2.4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工作及有关文本编制,同时配合招标控制价编制及工程量清单编制、建设单位进行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证办理以及施工配合阶段技术服务、竣工验收 、 过程中施工图纸变更 等事宜 ;
2.5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同时须具备 工程设计市政 行业 (排水工程)专业 甲 级 及以上 资质 ; 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给水排水相关专业高级 (含以上级)职称 。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3根据宁(建)建发【2019】29号文件规定,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
3 .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 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3-07 23:5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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