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高新区国家级孵化平台公共技术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监理
四川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乐山高新区国家级孵化平台公共技术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监理 (项目名称)监理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乐山高新区国家级孵化平台公共技术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 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乐高新开委项〔2024〕34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创业和企业服务中心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和专项债券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乐山高新创新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乐高新开委项〔2024〕34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四川省乐山高新区。
2.2 建设规模:对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约
25000 平方米进行升级改造,包括增设创新实验平台8250 平方米、技术 成果转化平台 6770 平方米、数字化成果展示推广平台 7980 平方米 和 数据管理平台 2000 平方米等;改造公共技术服务平台11000 平方米及 附 属设施,配置数字化应用设施、信息化管理系统等;改造人才家园服 务 平台 5200 平方米。
2.3 工期: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为 2 年)。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
2.5 标段划分:监理 1 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和施工图设计文件所要求的达到的质量、功能要求。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2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总投资不低于 8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 。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 房屋建筑工程 )执业证书, /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3-05 23:5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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