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赣榆区东平山矿区(整合)建筑用花岗岩矿边坡监测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重新招标第1次
江苏
-连云港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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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赣榆区东平山矿区(整合)建筑用花岗岩矿边坡监测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重新招标第1次]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
一、招标条件
本连云港市赣榆区东平山矿区(整合) 建筑用花岗岩矿边坡监测系统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62.4753万元, 招标人为连云港市赣榆惠达矿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连云港市赣榆区东平山矿区(整合) 建筑用花岗岩矿边坡监测系统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连云港市赣榆区东平山矿区(整合) 建筑用花岗岩矿边坡监测系统采购项目: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2024年8月- 2025年1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
3.3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
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实时监控系统采购项目业绩。
注:(1)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必须由投标人提供合同、项目验收证明材料。提供的业绩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金额、时间等需要明确的内容,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明示金额、时间等需要明确的内容,须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文件上须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类似业绩时间的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承诺不采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落后设备;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7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说明: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超过 3 年)、法定代表人(超过 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 5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时间从发布本招标公告之日起开始倒推。
8投标主体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连云港市赣榆区行贿人联合惩戒信息库,在名单内的单位及人员如参与本次招标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赣榆区行贿人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3-07 15:00附件下载
连云港市赣榆区东平山矿区(整合)建筑用花岗岩矿边坡监测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重新招标第1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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