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造甲乡乡村振兴项目造甲等6村南部地块安置房附属服务用房项目招标公告
安徽
长丰县造甲乡乡村振兴项目造甲等6村南部地块安置房附属服务用房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长丰县造甲乡乡村振兴项目造甲等6村南部地块安置房附属服务用房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长丰县造甲乡乡村振兴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发改服〔2022〕108号
1.4 招标人:长丰县乡村振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长丰县乡村振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长丰县造甲乡乡村振兴项目造甲等6村南部地块安置房附属服务用房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5ACCGZ00042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ACCGZ00042
2.5 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造甲乡
2.6 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长丰县造甲乡,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管理用房、新建服务用房、室外给排水、新建部分道路等工程,其中新建管理用房为3层,建筑面积约1652.4平方米,建筑总高度12.75米,新建服务用房为2层,建筑面积约460平方米,建筑总高度8.646米。新建的管理用房和服务用房房屋框架结构及墙体均为钢结构(钢结构部分合同估算价占比大于40%)。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
2.7 合同估算价:586.57285万元
2.8 计划工期: 20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本项目位于长丰县造甲乡,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管理用房、新建服务用房、室外给排水、新建部分道路等工程,其中新建管理用房为3层,建筑面积约1652.4平方米,建筑总高度12.75米,新建服务用房为2层,建筑面积约460平方米,建筑总高度8.646米。新建的管理用房和服务用房房屋框架结构及墙体均为钢结构(钢结构部分合同估算价占比大于40%)。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1.2 项目经理要求:
( 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 2)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3)其他要求: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 : 自 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单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装配式钢结构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工业厂房和钢构大棚)施工业绩 。
3.1.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无。
3.1.5 财务要求: 无
3.1.6 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 信誉要求; (4)承担同一专业施工任务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承担的合同工作量占比不得低于30%。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3-27 10: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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