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农业生产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及乡村振兴项目(芦山县新村聚集点配套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及芦山县粮食收储设施恢复重建)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四川
芦山县农业生产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及乡村振兴项目(芦山县新村聚集点配套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及芦山县粮食收储设施恢复重建)劳务分包 招标公告
拟对 芦山县农业生产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及乡村振兴项目(芦山县新村聚集点配套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及芦山县粮食收储设施恢复重建)劳务分包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 SWUEECG202504160 。
二、 项目名称: 芦山县农业生产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及乡村振兴项目(芦山县新村聚集点配套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及芦山县粮食收储设施恢复重建)劳务分包 。
三、资金来源及金额: 企业 自筹,已落实。
四 、 招标项目简介: 拟对 芦山县农业生产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及乡村振兴项目(芦山县新村聚集点配套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及芦山县粮食收储设施恢复重建)劳务分包 采购。项目地点位于:雅安市芦山县。项目计划工期为: 36 5 日历天 。 (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
五、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能够直接和招标人签署项目合同,提供相应承诺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承诺函。
9.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相应承诺函
10.资质证书要求:具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六、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3-13 17: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