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水河4座中型堰闸除险加固项目设备
四川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旭水河4座中型堰闸除险加固项目设备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旭水河4座中型堰闸除险加固项目设备 (项目名称)已由 荣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荣发改局[2023]44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荣县河湖管理保护中心 ,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荣县河湖管理保护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电气化设备 (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荣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荣发改局[2023]444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自贡市旭阳镇、双石镇、鼎新镇。
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旭水河4座中型堰闸(锁江桥、复兴堰、黑木崖、大龙滩堰堰闸)的计算机监控系统、视频监视系统、通信设备及安装、通风采暖设备及安装、水情自动测报系统设备、外部观测设备、消防设备及安装、信息化工程等建设。
2.3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招标为电气化设备采购及安装1个标段;
招标范围:旭水河4座中型堰闸除险加固项目设备及相关物料的采购、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验收、缺陷处理、维修及后期服务等。
2.4 供货内容:电气化设备及相关物料。
2.5 质量要求: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6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7 交货期:45日历天,从招标人发出书面供货指令开始计算含安装工期(含设备通电调试正常运行、招标人验收合格,达到满足日常运营最低标准)。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 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 无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 快速球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3-08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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