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月路(一期)工程
江苏
慧月路 (一期)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慧月路(一期)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常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 关于慧月路(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常发改【2024】12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新昆承湖常熟绿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财政 资金 。 中新昆承湖常熟绿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委托 **** (招标代理单位)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 慧月路(一期)工程 (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中新昆承湖园区生产智造片区(中新创智岛)内,起点位于昆承大道,向东延伸经融阳街、湖山路,止于融安街
2.1.2建设规模:道路全长约1706米, 道路属于城市支路,铺设雨水管最大管径Dn800,涉及新建3座中小桥梁,桥梁单孔跨径100米以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2.1.3合同估算价:约 5979 万元
2.1.4工期要求: 25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5年 4 月 10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5年 12 月 15 日
2.1.5其他:/
2.2招标范围:大型土石方、道路、商品砼、预拌砂浆、管道铺设、强弱电、桥梁、交通信号灯、视频监控及电子警察、交通标志标牌、道路照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 人具有 独立 签订 合同 的能力;
3. 2 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 级 ( 或以上 )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企业具备 安全生产条件, 并 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
3. 4 投标人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 (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 3)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 4)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绿化资质除外)。
3. 5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 5 .1 ?投标人 ¨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指投标人承担(完成)过单项合同 的 工程造价 在4783 万元(或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
业绩有效期为:自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3年内有效。
3. 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 自 记录 之日起未超过 5年的。
3. 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3-14 16: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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