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2024-2025年基站光伏设计服务补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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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2024-2025 年基站光伏设计服务补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2024-2025 年基站光伏设计服务补充采购项目】(招标编号:【HBTZ-HBTT-25011】),招标人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建设资金由【招标人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2024-2025 年基站光伏设计服务补充采购项目,采购河北省北部区域基站光伏项目设计服务。
2.2 招标内容
采购河北省北部区域基站光伏项目设计服务,包含对光伏组件、适配器、汇流箱、线缆、支架等的设计服务,本次预算含税金额 143.1 万元,容量 9MW,包含基站光伏规模 1600 站,行业光伏 240 站。
2.3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或合同份额金额执行完成,以先到者为准。
2.4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2.5 实施地域:秦皇岛、唐山、廊坊、张家口、承德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人数量 1 家。
2.7 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整体综合折扣 $100%$ (以不含税单价为基准价),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基准价及预估数量详见下表:
| 序号 | 类型 | 不含税单价 (元/千瓦) | 数量 (千瓦) | 含税总价 (万元) |
| 1 | 基站光伏设计服务 | 150 | 9000 | 143.1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3.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3 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4 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5 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1.6.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任一资质即可:
① 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② 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注:如投标人已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按照新旧资质对应关系自行确认以上资质要求,并提供相关资质证书。
3.1.7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任一资质即可:
① 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 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 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如投标人已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按照新旧资质对应关系自行确认以上资质要求,并提供相关资质证书。
3.1.8 投标人在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协议以具体订单的签订时间或甲方证明中载明的实施时间为准)在中国境内至少具备 1 份(一个单项合同或者 1 个框架协议)的类似服务(光伏发电工程设计)业绩。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5)在最近三年内(2022 年 01 月 01 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6)在最近五年内(2020 年 01 月 01 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7)在最近五年内(2020 年 01 月 01 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列为全国/河北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列入【能源业务-新建-设计】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或公司级/河北省级】供应商黑名单”的,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5.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招
6.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3-13 23:59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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