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波射频产业园新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招标公告
四川
施工招标文件范本
微波射频产业园新建项目 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微波射频产业园新建项目 设计 -施工总承包 / 标段已由 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 以 川投资备【2402-510109-04-01-112716】第FGQB-007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成都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成都高新西区发展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1.2本招标项目由 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402-510109-04-01-112716】第FGQB-0071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高新西区新文路南侧、新达路西侧。
2.2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一栋研发测试楼、一栋标准厂房,以及微波暗室等产业配套。
2.3招标范围:微波射频产业园新建项目建设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全部工作。具体范围及内容详见发包人要求、工程量清单及合同。
2.4计划工期:54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审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设计-施工总承包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 1 须为 :
(1)设计资质: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单位
(2) 施工资质: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3.1.2 信誉要求: 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
3.1.3 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设计施工企业须提供 在有效期内的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
3.1. 4 所有投标人 (无资质企 业除外) 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 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 》(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施工单位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 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 》 。
3.1.5 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须为 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 人人员) 业绩要求: 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身份具有1个建筑工程类业绩(年限、规模、发包方式等均不限) ;
具有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
拟派往本项目的 项目经理可以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拟派设计负责人: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须为本单位人员;
拟派施工负责人: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须为本单位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3.1. 6 财务要求:
无财务要求;
3.1.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提供;
(1) 设计资质单位:
近年 ( 2022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年) 已完成或正在设计或新承接 的项目共不少于 1 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单项合同工程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若为联合体,由设计资质单位提供) ;
(2) 施工资质单位:
近年 ( 2022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年) 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 的项目共不少于 1 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单项合同工程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若为联合体,由施工资质单位提供) ;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 应满足下列要求: 须具有 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 (含联合体牵头人) 家数须不超过 2 家。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 1 个。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3-08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