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号厂房改造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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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号厂房改造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 号厂房改造(招标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原子能科
学研究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
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IAE-GC-GKZB-25-0264
内部编号:ZKX20250801A1252.2 招标项目名称
2 号厂房改造。
2.3 招标项目概况
拆除 2#厂房综合实验大厅屏蔽体及辅助用房结构等,涉及屏蔽体、墙、板、钢楼梯等,
范围如下:拆除范围 H~D 轴/4~6 轴,标高±0.000m 以上至屋顶下全部构件,保留四周原墙。
2.4 项目地点
北京市房山区新镇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内。
2.5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设计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本次拆除施工范围具体包括:H~D 轴/4~6
轴±0.000m 以上至屋面下范围内全部构件拆除。
2.6 计划工期
70 日历天。
2.7 质量标准:
满足国家、地方和行业颁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定的要求,并达到合
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
a.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证明)(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b.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以上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人员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 B 证,
且需提供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的承诺。
注:若拟派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电子注册证书,一级建造师电
子注册证书具体要求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
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2022 年 1 月 1 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
注册证书作废。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
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 180 天,本人应确认
该证书的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若拟派项目经理为二级建造师,二
级建造师证书的要求按注册所在省市的相关规定执行。
(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 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已完成合同金额 200 万元及以上类似建筑工程施
工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中包含首页、总金额页和签章页等,否则无效)作为证
明材料。
(4)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 2021 年至 202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包
括:财务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上
述年份,须提供成立以来的上述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 1 年的提供成立以来
的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字的财务报表。
(5)信誉要求:
a.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
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或承诺为准);
b.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c.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
供中国裁判文书查询截图;
d.未被中核集团及原子能院纳入黑名单、灰名单等(不包含已释放的)
e.不存在核安全监管“两个零容忍”情形,被核安全监管部门明确停工处罚的,或即
将面临停工处罚的;
注:提供以上内容的证明文件或相关承诺。在评标过程中,如评标专家对投标人提供
的查询结果存疑(投标人提供截图有误、模糊、缺漏等情况),评标专家在现场可进一步
查询和核实,如有不一致,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并在评标报告中进行说明。
(6)其他要求:
a.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才具有投标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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