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晋安区茶园街道办事处福州晋安火车站重要交通地段及周边区域站城融合综合整治样板工程其中5个项目代建服务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福州晋安火车站重要交通地段及周边区域“站城融合”综合整治样板工程其中5个项目代建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新中路89号和声工商大厦(时代国际广场)8楼81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RF2025013
项目名称:福州晋安火车站重要交通地段及周边区域“站城融合”综合整治样板工程其中5个项目代建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7.61785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7.6178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476178.5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476178.5元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元
合同履行期限: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全部代建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完成之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特定资格条件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政〔2023〕2号)规定,供应商应具备下述六项中的任意一项或多项的要求: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③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④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⑤经省政府批准设立的专业项目管理机构;⑥国有投资(工程管理)公司。(说明:1)、国有投资公司指是指国家出资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控股、国有资本参股公司。2)、工程管理指经营范围包括工程管理服务。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相应资质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专项信用承诺函 供应商应承诺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已被行政机关责令停业或停止承接工程任务的;②近三年内承接的建设项目中,发生过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者一年内发生过两起以上一般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负有事故责任且受到行政处罚的;③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且惩戒措施为“依法依规实施市场或行业禁入”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提供单独的专项信用承诺函,承诺不存在前述情形之一,否则响应无效。注:本项不在资格承诺制范围内,供应商须按本项要求提供专项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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