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宝(武乡)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增资方案和法律意见书编制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通宝(武乡)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增资方案和法律意见书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人为 通宝(武乡)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资金,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 “ 平台 ”对该项目 进行公告公示, 组织 询比 采购。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 : 通宝(武乡)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的武乡 20万光伏发电项目已完成立项工作,按照国发(2009)27号文件要求,电力行业资本金比例为20%及以上的规定。需要对通宝(武乡)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开展增资工作,聘请专业律师服务机构出具增资方案和法律意见书服务。
2.2采购范围:
1.按规定时间为通宝(武乡)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增资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满足公司内部流程申报审批要求。
2.按规定时间为通宝(武乡)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增资事项出具增资方案,满足公司内部流程申报审批要求。
3.对该项目涉及法律文书进行审查。
4.为该通宝(武乡)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增资事项完成期间提供完整的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2.3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满足公司内部流程申报审批要求 。
2.4服务地点: 山西省长治市。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
2.5.1紧急、重大事务需到采购人场所提供现场服务 。
2.5.2按合同约定提供及时、合格的法律服务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申请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工作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设备;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证明、商业信誉及经营状态。
3.2供应商须是具有有效资格的律师事务所,参与本项目的律所应获得司法行政机关(或其他有权机关)签发的执业许可证书,且在年检有效期内。
3.3律师事务所主要负责人或合伙人具有专职律师执业证并经年度检审合格,连续执业10年以上。
3.4供应商律所专职律师在5人以上(提供律师执业证书)。
3.5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
3.6供应商不得被列入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企业黑名单。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谈判活动。
3.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谈判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2025年3月10日12时00分至2025年3月13日12时00分;
4.2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以上时间 (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 在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西环路北段 136号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相应资质、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证件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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