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澄溪区域性农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重庆
垫江县澄溪区域性农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垫江县澄溪区域性农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已由 重庆市 垫江县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垫江发改委发 〔2024〕 357 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垫江县澄溪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资金、债券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垫江县澄溪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垫江县澄溪镇通集村5组 。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建设用地面积 84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874.78平方米,其中1#楼1047.42平方米,2#楼1827.36平方米以及室外附属工程。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640 万元;
?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 6320735.13 元;
2.4 招标范围: 《 垫江县澄溪区域性农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施工图范围的全部内容 ,具体详见招标人发布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2.5 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 。
缺陷责任期要求: 12 个月
2.6 标段划分: / 。
2.7 其他: / 。
3. 政府采购工程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 ? 是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 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 方式一: 本项目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
3.政府采购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4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4 .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 建筑 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4 .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 ;
4 .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 .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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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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