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粤港澳大湾区典型固体废物一体化协同处置模式咨询服务项目服务-20250041-招标公告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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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粤港澳大湾区典型固体废物一体化协同处置模式咨询服务项目
招 标 公 告
项目名称:深圳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粤港澳大湾区典型固体废物一体化协同处置模式咨询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0310-ZBZX-服务-20250041招标代理人:招标中心日 期:2025 年 03 月 10 日
现邀请能够满足本项目投标资格要求的企业(以下简称“投标人”)就下述招标项目参加投标。
| 包号 | 项目名称 | 内容 |
| 01 | 深圳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粤港澳大湾区典型 固体废物一体化协同处置模式咨询服务项目 | 具体详见“第八章工作任 务书 (技术规范书) |
| 备注:/ |
2、项目概况:
“无废城市”是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是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是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篇章,是加快推动城市绿色低碳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
3、招标范围(内容):
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投标资格要求:
5.1.投标人须是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合伙制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证明文件: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章;如营业执照不能体现评审信息的,须提供营业执照注册地的工商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的市场主体信息打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章);
5.2.投标人应具有至少 1 个“有效业绩”,“有效业绩”应同时满足 ① 项所有条件:
股
① 业绩内容:2015 年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完成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相关的规划、技术跟踪评估、环境审计、专项监管、专项研究(提供的业绩须符合五项中的其中一项)。
中
② 业绩数量:1 项;
③ 合同签订时间:2015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证明文件: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证明文件中须体现合同内容、合同签订时间、签字页、合同已完成证明等内容】;
5.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信用电力网站黑名单中;(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文件,以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当日“信用中国”和“信用电力”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5.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重要提示: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按招标文件“第五章 格式 1-8 廉政承诺函”的内容及格式进行承诺。
8、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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