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鹿鸣钼矿采选工程项目变更核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项目谈判公告
黑龙江
-伊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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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鹿鸣钼矿采选工程项目变更核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项目谈判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为伊春鹿鸣钼矿采选工程项目变更核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项目,项目业主为鹿鸣矿业(合同签订单位),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采购人为鹿鸣矿业。伊春鹿鸣钼矿采选工程项目变更核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伊春鹿鸣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鹿鸣矿业”或“采购人”)是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铁资源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是集钼矿采矿、选矿于一体的大型有色金属矿山企业。
鹿鸣矿业位于铁力林业局鹿鸣林场,铁力市至伊春市的G222国道(哈伊公路)东侧,经鹿鸣林场公路通往矿区。自矿区向南有约65km的公路通往铁力市,向北约75km到达伊春市,两地均有高速公路到达,最近的铁路站场位于铁力市,交通便利。
鹿鸣矿业位于黑龙江省小兴安岭境内,地处小兴安岭—张广才岭多金属成矿带的翠宏山—二股有色金属成矿亚带的南段。为斑岩型成因的特大型钼矿床,矿区面积4.6平方公里。矿区属寒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气温多变,春来较晚,夏季短促温热,秋季旱霜,冬季漫长寒冷。年平均气温0.4℃,1月份最冷,平均气温-23.9℃,最低气温-43.1℃;7月份最热,平均气温20.5℃,最高气温35.1℃;年平均降水量630.8mm,年最大降水量713.4mm,日最大降水量90.2mm,降雨多在78月份。11月份至翌年4月份为结冰期,最大冻土深度2.90m,无长年冻土,平均无霜期为176天。
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等国家相关规定,建设项目用地区需进行建设场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其目的是评价建设用地的地质环境适宜性,为工程场址的最终确定及为拟建工程防治地质灾害提供科学依据。
2.2采购范围及内容
编制伊春鹿鸣钼矿采选工程项目变更核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对伊春鹿鸣钼矿采选工程项目变更核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列出总报价。
2.3资料提交要求
提供报告,报告中需明确相关结论,给出下步工作建议。
2.4其他
竞谈人编制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应满足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具体报告需经鹿鸣矿业审查通过。
3.计划工期
本次项目工期为3个月。
4.风险因素
竞谈人应充分考虑鹿鸣矿业地形条件、气候条件及生产等不利因素影响,谈判报价应包含现场作业时可能采取必要措施的费用。
5.竞谈人资格
5.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竞谈人必须按照采购人《外部协作队伍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完成准入(相当于资格预审),并获得《外部协作队伍准入资格证》;
5.2在中国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5.3具有地质灾害评估专业甲级以上资质;
5.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及人员的能力;
5.5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5.6竞谈人没有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惩戒期内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有行贿犯罪记录。
5.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截止时间:2025-03-16 09:00附件下载
2399238817416997491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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