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巴县青水镇仁和村乡村旅游产业路建设项目(一期路基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镇巴县青水镇仁和村乡村旅游产业路建设项目(一期路基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汉中市汉台区天汉长街文化产业园 A6号楼A06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3月25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HY-2025-HZ001
项目名称:镇巴县青水镇仁和村乡村旅游产业路建设项目(一期路基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232,853.94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镇巴县青水镇仁和村乡村旅游产业路 建设项目(一期路基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 3,232,853.94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3,232,853.94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工期:24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镇巴县青水镇仁和村乡村旅游产业路 建设项目(一期路基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6)《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7)《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8)《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1)《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注: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镇巴县青水镇仁和村乡村旅游产业路 建设项目(一期路基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或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并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 (4)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提供《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5)提供由项目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监察局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扫描件; (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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