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木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拉萨市尼木县尼木玛曲1号、2号可采区河道采砂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拉萨市尼木县尼木玛曲1号、2号可采区河道采砂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拉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阳光新城别墅区B-7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24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ZDTCGCS-2025001
项目名称:拉萨市尼木县尼木玛曲1号、2号可采区河道采砂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9.3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 共有 2 个采砂 区 ,分别如下:
尼木玛曲 1号采砂区面积为39757㎡,2025年拟开采面积13191㎡,新建临时运输道路519m。尼木玛曲1号采砂区建设地位于尼木玛曲中下游河道,隶属于尼木县塔荣镇雪拉村、尼木乡尼木村管辖;
尼木玛曲2号采砂区总面积为174672㎡,2025年拟开采面积为56456㎡,新建临时运输道路为2135 m 。尼木玛曲 2 号采砂区建设地位于尼木玛曲下游,隶属于尼木县尼木乡曲林村、塔荣镇林岗村管辖。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磋商竞选人须是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
(2)磋商竞选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无行贿犯罪证明资料(无行贿、犯罪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htpp://wenshu.court.gov.cn);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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