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关于医疗设备托管服务的招标公告
江苏
-南通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600-HWZX-G2025-0096
项目名称: 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托管服务
预算金额: 2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同预算金额(供应商投标报价不得超过上述限价金额,否则将作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本次招标服务期为三年。经院方对供应商考核合格后,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以续签本服务合同,合同一年一签,续签不超过两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即2024年9月-2025年2月期间)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本项目属于 服务类 采购。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 46 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 ( 苏财购 (2020)52 号 ) 的要求,所称小型、微型企业须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 46 号)第二条和第四条的规定,采购货物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不限制供应商企业规模。(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格式))
2、 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 〕 300 号)(详见格式)。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主要为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安装安全认可证,制造、经营许可,强制性认证、准入证制度的产品、行业,必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颁发的资质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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