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烟台市海阳市海阳市民政局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购买第三方照护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山东省烟台市海阳市海阳市民政局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购买第三方照护服务公开招标 公告
项目概况
山东省烟台市海阳市海阳市民政局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购买第三方照护服务 项目 的潜在投标人应 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 免费 下载招标文件(文件格式.YTZF) ,并 于 202 5年4月3日9 时 00 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SDGP370687000202502000019
项目名称: 山东省烟台市海阳市海阳市民政局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购买第三方照护服务
预算 金额: A包总预算3403164.00元,B包总预算3519768.00元,C包总预算2665548.00元
最高限制单价:全自理人员 211元/人/月,半自理人员349元/人/月,不能自理人员699元/人/月;
采购需求: 山东省烟台市海阳市海阳市民政局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购买第三方照护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 ( 供货安装期) : 自合同签订后接采购人通知开始服务 1年,合同期满后招标人可根据服务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续签合同或重新组织采购。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 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投标人提供信用信息报告,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按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文)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②本采购项目内容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如实判断所提供的服务是否符合财库【2020】46号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行标准规定》的规定,如实申报中小微型企业情况。如投标人非中小微企业,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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