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龙丰公路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甲级试验室仪器校准/检定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黑龙江
1. 采购条件
本询比项目 黑龙江省龙丰公路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甲级试验室仪器校准/检定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采购人为 黑龙江省龙丰公路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现对 黑龙江省龙丰公路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甲级试验室仪器校准/检定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采购进行询比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龙丰公路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甲级试验室仪器校准/检定采购项目
2.2 采购内容:仪器校准/检定(清单见附表)
2.3 采购预算:150000元人民币
2.3 项目地址:哈尔滨市平房区
2.4 项目工期: 签订合同之日至2025年4月21日。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响应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服务期限按采购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 服务标准:满足现行国家、行业服务规范要求,符合采购人的各项管理规定。
2.6 付款方式: 待乙方提供符合国家税务局要求的相应数额的正规发票及仪器设备计量校准完成并发放证书后 ,甲方应支付乙方仪器校准费(以合同为准)。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满足本项目的服务能力。
3.2 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内(2022年3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类似本项目的仪器校准服务业绩。
3.3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询比采购活动。
3.4 供应商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与本询比采购活动。
3.5 近三年(2022年3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上的查询结果为准),不得参与本询比采购活动。
3.6 供应商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中被列入供应商信息→诚信/失信行为、企业黑名单的且处于处罚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项目询比采购活动。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分包。
3.8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与本询比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以及不同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得同时参与本询比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3.9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5. 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03月17日00时00分至2025年03月21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 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登录本项目指定的“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采购服务平台”), 在网站首页的帮助中心→操作指南→下载《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供应商全流程操作手册》 ,按照操作手册在本平台完成供应商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下载询比采购文件。数字证书可选择线上办理方式,供应商应合理考虑邮寄时间(1-2个工作日),CA办理咨询电话:;供应商仅限于为本单位缴纳CA数字证书,若出现任一供应商为多家供应商代缴CA数字证书费用的行为,涉及的所有供应商一年内禁止参加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5.3 本项目采用网上申请方式,供应商登录系统后,按要求提供资料上传至采购服务平台。
5.4 询比采购文件售价:不收取。
6. 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03月21日13时30分;
供应商应在 采购服务平台→下载专区→工具软件→ “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供应商使用) ”下载工具后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按询比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7. 采购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
8.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8.1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8.2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登录“采购服务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或合同包)进行签到,并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实时在线关注采购人的文件开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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