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县清河中心学校(中学)食堂大宗食材定点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受中江县清河中心学校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江县清河中心学校(中学)食堂大宗食材定点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中江县清河中心学校(中学)食堂大宗食材定点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SHY〔2025〕第038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江县清河中心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四川省中江县兴隆镇芦茅村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邓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联系人:何老师
代理机构地址: 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21栋24楼1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SHY〔2025〕第038号。
2.项目名称: 中江县清河中心学校(中学)食堂大宗食材定点采购项目。
3.比选人: 中江县清河中心学校。
4.代理机构: 。
二、 预算金额: 100万元。
三 、 比选项目简介: 本项目属性为货物采购。具体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
四、比选申请人邀请方式 :
公告方式:本次比选邀请采用在中国政府采购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参加本次比选活动的比选申请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参考《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比选申请人不允许报名参加本次比选活动;
7.根据比选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比选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8.法律、行政法规及本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本项目采用网络方式获取比选文件。网络方式获取比选文件的具体流程和相关手续,请致电何老师()或直接将比选申请人自身名称与本项目名称发送至我公司邮箱(()后再按流程办理。也可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地址: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21栋24楼1号。本项目比选文件获取时间为:自 202 5 年 03 月 14 日至 202 5 年 03 月 17 日,每日 0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休息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份(比选文件售后不退, 比选资格不能转让)。
比选申请人获取比选文件需准备的资料如下:比选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介绍信中须注明联系方式,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并保持畅通)、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和介绍信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比选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请于 202 5 年 03 月 20 日 09 时 30 分 00 秒 之前将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到() 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21栋24楼1号 。
八、比选申请文件开启时间: 202 5 年 03 月 20 日 09 时 30 分 00 秒(北京时间) 在 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21栋24楼1号 开启。
九、联系方式:
比选人: 中江县清河中心学校
地 址:四川省中江县 兴隆镇芦茅村
邮 编: 618 1 00
联系人: 邓 先生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
地 址: 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21栋24楼1号
邮 编:618000
联系人: 何 老师
联系电话:
二、开标时间: 2025年03月20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无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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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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