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煤矸石燃渣机制集料应用于水泥砼及其产业化应用方法的研究劳务服务采购项目竞价采购公告
黑龙江
1.采购条件和采购方式
1.1采购条件: 黑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煤矸石燃渣机制集料应用于水泥砼及其产业化应用方法的 研究劳务服务 采购项目, 已由 黑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第十六次总经理办公会批准,资金来源省财政科研课题经费,现对该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竞价采购活动。
1.2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2.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劳务服务, 包括在课题研究过程中的所有专门配合甲方完成的非技术性劳务服务 ——短期、零散、间歇式地从事力工、零工、勤杂工等非技术性或技术性不强的劳务工作——在课题研究的室内外试验现场、加工生产现场、后期跟踪检测现场等工作场所及各科研工作环节中,在甲方带领并指导下,配合甲方零散或间歇式地从事内业或外业生产辅助、物品搬运装卸、设备保管与清理、文件整理、驾乘、清洁等全部 非技术性或技术性不强的劳务工作 (不包含采购人已整块对外委托的任务中所包含的劳务服务内容)。本项目工程量按服务期内累积工日(单次人数 ×单次工作天数即为单次工日数)总和计列, 约为 180工日。
2.2项目编号:JT-XM-JJCG-FW-202503-0232
2.3项目预算:50,000元。
2.4合同包:本项目共划分1个合同包,即01合同包。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3个月,具体日期以实际合同签订为准。
2.6服务地点:①哈尔滨市②项目相关试验室及试验现场、生产现场。
2.7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采购人需求。
2.8安全要求: 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满足国家及黑龙江省安全相关规定。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同时还应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有效营业执照。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 。
注:(1)-(4)供应商应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如供应商名称发生合法变更,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sxt.gov.cn/)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地方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公告发布之后的本企业信用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⑦近三年(2022年 3月 1日~递交资格文件的截止时间)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供应商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站上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3-1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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