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2025年食用农产品定点快速筛查项目(A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14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龙华区2025年食用农产品定点快速筛查项目(A包)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DL2025000341
2.项目名称:龙华区2025年食用农产品定点快速筛查项目
3.项目预算:1309787.00元
4.最高限价:1309787.00元
5.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备注
2025年龙华区食用农产品定点快速筛查项目(A包)尾款
1
项
详见招标文件
该项目规模为228万元,项目服务时间为2025年4月至2026年2月,期间11个月完成不低于103400批次食用农产品快检的任务,项目拟采取A、B包模式,计划2025年支付30%25首付款(约68万),进度款每2月一支付(约40万),2025年合计支付首款及进度款148万(2025年4月至10月),2026年支付进度款及尾款80万(2025年11月至2026年2月)。
2025年龙华区食用农产品定点快速筛查项目(A包)
1
项
详见招标文件
该项目规模为228万元,项目服务时间为2025年4月至2026年2月,期间11个月完成不低于103400批次食用农产品快检的任务,项目拟采取A、B包模式,计划2025年支付30%25首付款(约68万),进度款每2月一支付(约40万),2025年合计支付首款及进度款148万(2025年4月至10月),2026年支付进度款及尾款80万(2025年11月至2026年2月)。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如果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不允许非法转包、分包。(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投标人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并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
(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10)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CATL(提供证书及证书附表关键页扫描件)。
(11)本项目分为A、B两个包,投标人可参与任意一个包或多个包投标,但只能成为其中一个包的中标人,即可兼投但不可兼中。评标时按A-B包的顺序评审,如投标人已被推荐为A包第一候选中标供应商,则不得再参与其他包组评审。如某包组因供应商质疑等原因导致中标结果变更的,其他包组的中标结果不因此而受影响。
注:(1)“信用中国”、“”、“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2)供应商投标(上传投标文件)必须先行办理注册手续,具体请按照本公告“六、其他补充事宜”相关内容指引办理。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DL2025000341
2.项目名称:龙华区2025年食用农产品定点快速筛查项目
3.项目预算:1309787.00元
4.最高限价:1309787.00元
5.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备注
2025年龙华区食用农产品定点快速筛查项目(A包)尾款
1
项
详见招标文件
该项目规模为228万元,项目服务时间为2025年4月至2026年2月,期间11个月完成不低于103400批次食用农产品快检的任务,项目拟采取A、B包模式,计划2025年支付30%25首付款(约68万),进度款每2月一支付(约40万),2025年合计支付首款及进度款148万(2025年4月至10月),2026年支付进度款及尾款80万(2025年11月至2026年2月)。
2025年龙华区食用农产品定点快速筛查项目(A包)
1
项
详见招标文件
该项目规模为228万元,项目服务时间为2025年4月至2026年2月,期间11个月完成不低于103400批次食用农产品快检的任务,项目拟采取A、B包模式,计划2025年支付30%25首付款(约68万),进度款每2月一支付(约40万),2025年合计支付首款及进度款148万(2025年4月至10月),2026年支付进度款及尾款80万(2025年11月至2026年2月)。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如果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不允许非法转包、分包。(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投标人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并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
(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10)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CATL(提供证书及证书附表关键页扫描件)。
(11)本项目分为A、B两个包,投标人可参与任意一个包或多个包投标,但只能成为其中一个包的中标人,即可兼投但不可兼中。评标时按A-B包的顺序评审,如投标人已被推荐为A包第一候选中标供应商,则不得再参与其他包组评审。如某包组因供应商质疑等原因导致中标结果变更的,其他包组的中标结果不因此而受影响。
注:(1)“信用中国”、“”、“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2)供应商投标(上传投标文件)必须先行办理注册手续,具体请按照本公告“六、其他补充事宜”相关内容指引办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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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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