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测绘地理信息局门诊部药品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陕西测绘地理信息局门诊部药品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高新二路1号招商银行大厦19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RDL】K3-2502018
项目名称:陕西测绘地理信息局门诊部药品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根据采购人服务要求对 陕西测绘地理信息局门诊部药品 进行 配送 服务 ,具体 服务 内容及 要求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答疑文件中所涵盖的全部服务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年,分批次供货,每批次订单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当日到或者次日到,如遇缺货,需提前告知采购人,且须在2日内将缺少货物送至采购人。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由采购人进行服务考核,考核通过后采购人可以视实际情况与其续签合同,但最多不超过3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2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 19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4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2.5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2. 6 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为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供应商截止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信用服务”查询栏目中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及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4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本项目磋商会议全过程;3.5供应商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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