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新区山水公园海绵化提升改造工程总承包更正公告(一)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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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新区山水公园海绵化提升改造工程总承包更正公告(一)(招标编号:E4503002826004668001)
一、内容:
一、项目名称:桂林新区山水公园海绵化提升改造工程总承包二、项目编号:E4503002826004668001三、首次公告时间:2025年3月18日四、发布公告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网站上发布。
五、更正日期:2025年3月18日
六、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招标公告2.1项目概况: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150天(日历天)。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70天(日历天)。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工期总承包计划工期:15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10日历天
回施工工期:140日历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5年5月10日;计划峻工日期:2025年10月6日。总承包计划工期:7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10日历天
回施工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5年4月25日;计划峻工日期:2025年7月3日。
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招标控制价或其计算方法
(1)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658.01万元;(备注:1、招标控制价计算使用消耗定额;2、对建设单位创建优质工程的,鼓励在招标控制价和预算中按我区工程建设定额规定计列工程优
质费,工程优质费为不可竞争。)其中:
设计费为11.96万元;
建筑安装工程费为646.05万元
其中:
暂估价/万元暂列金额/万元
工程优质费/万元(如有)(1)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658.01万元;(备注:1、招标控制价计算使用消耗定额;2、对建设单位创建优质工程的,鼓励在招标控制价和预算中按我区工程建设定额规定计列工程优质费,工程优质费为不可竞争。)
其中:
设计费为11.96万元;
建筑安装工程费为646.05万元其中:
暂估价/万元
暂列金额/万元
工程优质费/万元(如有)(2)本项目预备费38.56万元(预备费不计入招标控制价)。
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的均作相应变更,其他内容不变。
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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