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县人民医院科室配套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SZC2025-G1-00134-BYZB-0004
项目名称:施甸县人民医院科室配套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万元):174.52
最高限价(万元):174.52
采购需求:采购康复科设备一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采购多科室设备一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自合同签定之日起 30 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并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 标段2:自合同签定之日起 30 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并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段(包)1、2: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1)施甸县人民医院科室配套设备采购(一标段康复科设备采购):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2)施甸县人民医院科室配套设备采购(二标段多科室设备采购):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段(包)1、2】 1.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其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并提供真实的证明材料。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2.投标人拟供应产品中属于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生产方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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