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易中心)北门桥路高层住宅小区2号、3号、4号、5号、10号楼消防整改项目施工招标公告302205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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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交易中心 ) 北门桥路高层住宅小区2号、3号、4号、5号、10号楼消防整改项目 施工 招标公告
标段编码 : XWFJ2500411-01SGGH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北门桥路高层住宅小区2号、3号、4号、5号、10号楼消防整改项目 已由 南京市玄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北门桥路高层住宅小区2号、3号、4号、5号、10号楼消防整改项目(项目审批文号:玄发改【2024】9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京玄武环境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政府投资):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南京玄武环境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南京市玄武区
2.2 招标范围: 对北门桥路2号、3号、4号、5号、10号楼进行消防改造,改造建筑面积约78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做消控室,新做应急照明系统,重配消防供电系统,更换1台500千伏安变压器,更换部分配电设备等;新做喷淋系统,新做消火栓系统,新做消防泵及消防供水管网维修泵房、消防水池等;新做排烟系统及设置排烟机房,地下室增设机械排烟系统:清理楼道杂物,保证消防通道畅通,4号楼女儿墙维修改造;其中2号、4号、10号楼建筑高度91.1米,3号、5号楼建筑高度高度74.3米。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计划工期: 80 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 8290100.00 元
2.5 工程规模: 对北门桥路2号、3号、4号、5号、10号楼进行消防改造,改造建筑面积约78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做消控室,新做应急照明系统,重配消防供电系统,更换1台500千伏安变压器,更换部分配电设备等;新做喷淋系统,新做消火栓系统,新做消防泵及消防供水管网维修泵房、消防水池等;新做排烟系统及设置排烟机房,地下室增设机械排烟系统:清理楼道杂物,保证消防通道畅通,4号楼女儿墙维修改造;其中2号、4号、10号楼建筑高度91.1米,3号、5号楼建筑高度高度74.3米。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
2.7 其他说明: 招标范围及工程规模补充说明:本项目需要更换掉1台老旧500千伏安变压器、新装10千伏安变压器;其中2号、4号、10号楼建筑高度91.1米、3号、5号楼建筑高度高度74.3米,均为一类高层民用建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①专业承包消防设施工程一级(含)以上;②专业承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一级(含)以上或者专业承包输变电工程三级(含)以上。
项目负责人资格: 注册建造师证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提供满足正文 1.4. 4 条要求的承诺书 。
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前没有受到黄牌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企业业绩: 企业自2020年03月0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66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仓储除外)的消防工程施工业绩。(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企业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请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中3.5“资格审查资料”所规定的要求,将相关证明材料从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选择相应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未按照此规定要求上传的,或者未及时更新对应库中所需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不通过;2、投标人请将最新版本的相关证书材料上传至投标文件中,确保材料真实有效,一旦发现证书失效,本次投标无效;3、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附录中要求的承诺书格式,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及资格审查承诺书”,否则视为未提供,资格审核不通过;4、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等文件规定,在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情况进行核查,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或投标无效)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5、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执行;6、根据《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7、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自2023年12月10日起,核准新办业务申报的,将发放新版电子证照。旧版电子证照由厅综合服务平台自动逐步换发新版电子证照,换发时间截止2024年3月9日。换发期后,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各投标人须将二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编入投标文件,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8、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及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9、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以及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4年09月-2025年02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10、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符合并提供承诺书):(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同时任个体工商户(个体经济组织)经营者或其他单位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监事。(提供承诺书至投标文件中)11、专业承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一级(含)以上或者专业承包输变电工程三级(含)以上的投标人须具备国家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承装类四级(含)、承修类四级(含)、承试类四级(含)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将许可证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6)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4-03 10:45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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