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地区综合办公二区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三楼食堂餐饮服务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新疆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分2025-01-39-2
项目名称: 阿克苏地区综合办公二区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三楼食堂餐饮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440
最高限价(元): 44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阿克苏地区综合办公二区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三楼食堂餐饮服务项目)二次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440 单位: 年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阿克苏地区综合办公二区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餐费440元/人·月,考核补贴5元/人·天(以实际就餐人数、考核情况为准,据实结算绩效考核资金)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11个月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8)《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实施办法》(新财规〔2021〕6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投标供应商需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以上证件原件清晰的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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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