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电新能源公司滨海风电沿海风机检修道路、平台抛石维护及#20至#21风机检修道路加固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
-盐城市
(招标编号: CHDTDZ065/18-QT-488 )
一、 招标条件
江苏华电新能源公司滨海风电沿海风机检修道路、平台抛石维护及#20至#21风机检修道路加固项目 已批准,招标人为江苏华电滨海风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滨海风电
2.2 项目规模:滨海风电沿海风机检修道路、平台抛石及#20至#21风机检修道路加固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滨海风电沿海风机检修道路、平台抛石项目自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机械人工进场,1个自然年内完成项目实施;#20至#21风机检修道路加固项目自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机械人工进场,60天内完成项目实施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1) 土建工程 - 滨海风电沿海风机检修道路平台加固 (CHDTDZ065/18-QT-48801): 负责 道路起点始于 #20 风机平台已建护岸检修道,终点止于 #21 风机平台外围护岸,路线长 413.78m ,根据最高潮水位数据及临近其他风机检修道路加固经验,本次对检修道路路面进行抬高处理,将道路中线设计标高抬高至 4.2 米,临海侧堆石防护高出路面 1 米,顶标高 5.2 米,详见设计图纸;滨海风电场 #1 、 #3 、 #4 、 #5 、 #15 、 #16 、 #17 、 #18 、 #19 、 #20 、 #21 、 #26 、 #27 、 #28 、 #29 、 #31 、 #34 、 #35 、 #42 、 #43 、 #44 、 #45 计 22 台风机平台及检修道路, 根据实际损坏情况,提供抛石维护 。 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土建工程-滨海风电沿海风机检修道路平台加固】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证件均须在有效期内。(证明文件: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
9.投标人业绩要求:
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完工时间为准)投标人须提供至少2个道路维修或道路施工的完工业绩。所有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工程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业主单位盖章的完工证明性材料原件扫描件: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等。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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