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SYJCGS2025-0106沈阳局集团公司长春站2025年行包装卸业务外包(框架协议)业务外包公开招标公告
辽宁
-沈阳市
沈阳局集团公司长春站 2025 年行包装卸业务外包(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TSYJCGS2025-0106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沈阳局集团公司长春站 2025 年行包装卸业务外包(框架协议)招标人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春站,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运营维修。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评审方法为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业务外包的名称、类别、工作量、交工验收地点、包件划分等详见本公告附件 1 。
1. 执行的技术标准: 1. 执行的技术标准:铁路标准。 2. 铁路专用设备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沈铁客〔 2017 〕 77 号 < 沈阳铁路局车站行包运输管理办法 > 。 3. 产品认证或检验检测报告:无。 4. 维保条款: 赔付标准依据: ( 1 )发生一般行包装卸事故问题,影响生产: 合同金额的 2 %。 ( 2 )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
2. 铁路专用配件维修(服务)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无
3. 维保条款:赔付标准依据: ( 1 )发生一般行包装卸事故问题,影响生产: 合同金额的 2 %。 ( 2 )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4. 售后服务及要求:无 5. 其他需具体明确的技术要求:①具体业务:行包装卸、搬运及其他附属作业 ( 附属作业为卫生清扫等与行包装卸相关的作业,无需向承揽方支付费用 ) 。具 ②承揽数量:年装卸数量不少于 129 万件。在签订合同前向长春站提供这些装卸工的缴费养老保险证明和人身伤害保险证明。 ③能妥善处理劳动纠纷,在相关企业合作中无不良记录。 ④承揽方未按规定的工作质量完成工作,造成货物损失、湿损、污染等后果的,独立承担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铁路不承责。 ⑤承揽方在作业中发生的机械、行车、人身伤亡(含第三者)等事故、路风事件等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由承揽方承担,并赔偿经济损失。承揽方作业人员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由承揽方承担责任,铁路不承责。因上述原因导致诉讼的,承揽方独立承担诉讼责任。 ⑥由承揽方责任造成行包未及时装车、卸车或造成列车晚点等问题时,车站有权按当批行包装卸作业结算费用的 5-10 倍向承揽方收取罚款,并赔偿由此造成的货物滞留及其它经济损失。 ⑦由于承揽方未及时向作业人员足额支付工资及足额缴纳国家规定各种保险,铁路有权要求承揽方及时补发工资、全额补交保险,并有权解除合同。应向其作业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并负责所有工伤的经济补偿和赔偿。 ⑧承揽方在车站作业必须保证人员充足,要在集团公司及车站等部门指导下进行,工作质量符合铁路相关规章的要求。 ⑨承揽方应依据铁路要求对作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治安、人身及相关业务技能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⑩承揽方应遵守铁路管理规定,并保证作业场所内货物、人身、站台作业和行车安全。因违反规定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承揽方承担。承揽方人员作业时须服从铁路人员的指挥,否则一切后果由承揽方承担。 ⑾当国家指令性运输发生变化时,承揽方须无条件服从运输要求。不得就此产生的损失在合同范围内进行索赔。 ⑿承揽方在作业中发生野蛮装卸的,除对责任人个人按规定进行处罚外,车站有权对承揽方处以每次 1000 至 5000 元的罚款。 (13) 合同履约期内,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要求,每月提供作业人员的工资支付确认单或银行转账凭证。保证作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 14 ) . 如遇国铁集团及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公司生产布局调整,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其他需具体明确的技术要求:
① 具体业务:行包装卸、搬运及其他附属作业(附属作业为卫生清扫等与行包装卸相关的作业,无需向承揽方支付费用)。具
②承揽数量:年装卸数量不少于129万件。在签订合同前向长春站提供这些装卸工的缴费养老保险证明和人身伤害保险证明。
③能妥善处理劳动纠纷,在相关企业合作中无不良记录。
④承揽方未按规定的工作质量完成工作,造成货物损失、湿损、污染等后果的,独立承担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铁路不承责。
⑤承揽方在作业中发生的机械、行车、人身伤亡(含第三者)等事故、路风事件等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由承揽方承担,并赔偿经济损失。承揽方作业人员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由承揽方承担责任,铁路不承责。因上述原因导致诉讼的,承揽方独立承担诉讼责任。
⑥由承揽方责任造成行包未及时装车、卸车或造成列车晚点等问题时,车站有权按当批行包装卸作业结算费用的5-10倍向承揽方收取罚款,并赔偿由此造成的货物滞留及其它经济损失。
⑦由于承揽方未及时向作业人员足额支付工资及足额缴纳国家规定各种保险,铁路有权要求承揽方及时补发工资、全额补交保险,并有权解除合同。应向其作业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并负责所有工伤的经济补偿和赔偿。
⑧承揽方在车站作业必须保证人员充足,要在集团公司及车站等部门指导下进行,工作质量符合铁路相关规章的要求。
⑨承揽方应依据铁路要求对作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治安、人身及相关业务技能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⑩承揽方应遵守铁路管理规定,并保证作业场所内货物、人身、站台作业和行车安全。因违反规定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承揽方承担。承揽方人员作业时须服从铁路人员的指挥,否则一切后果由承揽方承担。
⑾当国家指令性运输发生变化时,承揽方须无条件服从运输要求。不得就此产生的损失在合同范围内进行索赔。
⑿承揽方在作业中发生野蛮装卸的,除对责任人个人按规定进行处罚外,车站有权对承揽方处以每次1000至5000元的罚款。
(13) 合同履约期内,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要求,每月提供作业人员的工资支付确认单或银行转账凭证。保证作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14).如遇国铁集团及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公司生产布局调整,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 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服务商
2. 行政许可及认证:无
3. 质量保证能力:无
4. 业绩要求:无要求
5. 经营违法记录要求:( 1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网址:“ www.gsxt.gov.cn ”) ( 2 )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网址:“ www.creditchina.gov.cn ”) ( 3 )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网址:“ wenshu.court.gov.cn ”) ( 4 )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被暂停、取消报价资格;拟供外包业务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 ( 5 )未被国铁集团或集团公司暂停接受参与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相应物资(设备)。 ( 6 )未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分支机构等存在诉讼案件。 以上内容( 1 )—( 3 )投标人提供截图,( 4 )—( 6 )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响应。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具体见文件相关要求)、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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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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