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角民族乡控角村小坝卡自然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项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CZC2025-C2-00109-YNLX-0006
项目名称: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角民族乡控角村小坝卡自然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项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100
最高限价(万元):99.905199
采购需求:新建农产品仓储物流站1个(60㎡)、新建公厕一座(30㎡)、公共活动场地硬化(90㎡)及发展种植百香果120亩、香椿208亩,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计划工期9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1)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角民族乡控角村小坝卡自然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项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3%;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且具备有效的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至2023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的企业提供成立以来应具备的财务资料; (7)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9)供应商应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具体以开标时代理机构查询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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