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沙湾区体育中心建设项目
四川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乐山市沙湾区体育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勘察设计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乐山市沙湾区体育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乐山市沙湾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乐沙发改投〔2025〕24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乐山市沙湾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乐山市沙湾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乐山市沙湾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乐沙发改投〔2025〕24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勘察单位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3)设计单位资质: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 2022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总投资不低于9000万元的工程类勘察业绩 。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2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总投资不低于 9000 万元的公共建筑设计业绩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总数不得超过 2 家,其中设计单位不超过 1 家,勘察单位不超过 1 家;由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3)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在本招标项目中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5)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3-30 23:5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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